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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以党建引领促三方协同共治提升物业治理效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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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舟山市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目标,深化党建引领主线,通过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、完善协同机制、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与监管效能,释放“1+1+1>3”聚合效应,实现从“各自为战”到“同频共振”的转变,让社区居委会“牵头协调”更有力、业委会“自治监督”更规范、物业企业“专业服务”更高效,构建起事务共商、难题共解、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。 强化党建引领,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。一是建强组织体系。成立市、县(区)两级物业行业党委,履行党建指导和业务监管双重职责,出台《中共舟山市物业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》。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牵头、多方参与的“红色物业联盟”,实现全市物业小区全覆盖,成功创建38个省级“红色物业”项目,发挥典型带动作用。二是压实层级责任。按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、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、多方协同”原则,通过地方立法厘清市、县(区)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四级权责边界。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体系,建立综合协调、目标责任及资金保障等机制,全市130个符合成立条件的居民委员会均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,打通治理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三是深化三方联动。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社会工作部发布《舟山市住宅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指引(试行)》,明确三方职责,规范联席会议制度与重大事项决策流程。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中,通过“网格夜访”、“敲门行动”和“三同步工作法”,组织30余场议事协调会,推动24个小区近4200户居民统一更新意愿。2025年省“民生实事”项目住宅老旧电梯于9月底全部竣工交付。 夯实业主自治,提升基层治理效能。一是优化人员结构。落实属地责任,协调业委会成立矛盾。严把人选关,鼓励政治觉悟高、责任心强的离退休党员和年轻干部参选。推行业委会、物管委“双轮驱动”,为暂不满足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代行部分职责。截至目前,全市484个住宅小区已成立业委会(物管委)416个,成立比例达85.95%。安置小区集中片区业委会组建率年内提升至90%以上。二是加强能力建设。发布《舟山市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指导手册》,明确工作流程并提供34份推荐文本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,培训150名基层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及1300余名业委会成员,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居民小区业委会党员主任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。搭建物业小区联合会等交流平台,建立6个片区工作群,吸纳280余位业委会成员入群交流经验、共解难题。三是推动建章立制。针对业委会运行共性问题,制定《舟山市住宅小区共有收益管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和《舟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指引(试行)》,明确公共收益管理流程、财务要求及信息公开事项,规范财务行为、加强收益监管,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。 坚持多管齐下,推动行业提质增效。一是完善评价体系。发布《舟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(试行)》,围绕综合管理、设施设备管理等板块设立四级服务标准,构建“质价相符、优质优价”市场环境。按季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并分类排名,通过媒体公布结果。同时将街(镇)、社区评价纳入评分体系,健全考核机制。二是扩大服务覆盖。2020年4月率先启动无物业管理住宅清零行动,通过专业物业服务、业主自行管理、社区保障管理等多种模式,让2998幢无物业管理住宅实现“八个有”管理目标。后续通过“先尝后买”“酬金制”等模式推动服务从“有”向“优”升级,全市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提升至95.36%。三是树立正面典型。联合市物业行业党委、市房协开展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和合物业”活动,围绕党建引领、业委会运行规范、物业服务高效等维度,经多环节评选,推选出14个2025年度“和合物业项目”,15名“和合物业人”,以典型引路促进行业提质、共治融合。(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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